冠中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0  冠中生态(300948)公司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当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7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未能在3年内完成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