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受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48证券简称:冠中生态公告编号:2026-037债券代码:123207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受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投资”)及原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于2025年9月26日与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蓝财鲸”)签署了《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冠中投资拟分两期合计向深蓝财鲸转让所持有的公司21,704,920股股份,其中第一期标的股份为冠中投资持有的公司14,703,333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15元/股。同日,冠中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剑平、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容投资”)、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正投资”)与深蓝财鲸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上述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
完成后,冠中投资、许剑平、和容投资和博正投资拟放弃其所合计持有的剩余47,246,067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以协助深蓝财鲸取得公司控制权。弃权期限为《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一期标的股份交割日起36个月。为了维护和确保深蓝财鲸取得公司控制权后的控制权稳定,2025年9月26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冠中投资、原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容投资、博正投资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恩光先生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
2025年12月3日,上述第一期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由冠中投资变更为深蓝财鲸,实际控制人由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变更为靳春平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2、《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于2026年3月31日前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2026年内其他时间,冠中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转让给深蓝财鲸。2026年6月23日,冠中投资及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与深蓝财鲸签署了《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冠中投资拟向深蓝财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除另外注明,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均为截至2026年6月16日的总股本164,357,897股)的5.02%(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同时,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自上述第二期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第二期标的股份8,250,000股对应的表决权恢复。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深蓝财鲸将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95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7%。
3、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涉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深蓝财鲸及靳春平先生承诺:承诺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公司8,250,000股股份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或存在其他要求,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7、本次股份转让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8、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冠中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和容投资、博正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情况
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6月16日期间,“冠中转债”累计转股24,325,868股,公司总股本由140,032,029股增加至164,357,897股,导致控股股东深蓝财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1.55%;股东冠中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和容投资、博正投资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4.99%。
(二)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2026年6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深蓝财鲸与股东冠中投资及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签署了《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冠中投资拟向深蓝财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股的5.02%,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150万元。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自上述第二期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第二期标的股份8,250,000股对应的表决权恢复。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深蓝财鲸将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95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7%;股东冠中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996,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其中有表决权股份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
| 公司名称 |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8号5号楼2单元2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春林 |
| 注册资本 | 2,1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667886786P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代客理财、吸收存款、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新产品开发,企业管理咨询。 |
| 成立日期 | 2007年12月20日 |
| 营业期限 | 2007年12月20日至2057年12月20日 |
| 股权结构 | 李春林和许剑平分别持有51%、49%股权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8号5号楼2单元202室 |
截至公告披露日,转让方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2、转让方的一致行动人一
| 姓名 | 李春林 |
| 性别 | 男 |
姓名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 李春林 | 男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青岛 | 否 |
| 边桂香 | 女 | 监事 | 中国 | 青岛 | 否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2101031967******** |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李春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 |
3、转让方的一致行动人二
| 姓名 | 许剑平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702041968******** |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是,美国 |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许剑平女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4、转让方的一致行动人三
| 公司名称 | 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翠岭路6号2号楼701户 |
| 法定代表人 | 许剑平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7472063490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代客理财、融资担保、吸收存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时间 | 2003年3月3日 |
| 股权结构 | 冠中投资持有62.80%股权、许剑平持有7.77%股权、公司高管及核心成员持有29.43%股权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翠岭路6号2号楼701户 |
截至公告披露日,和容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5、转让方的一致行动人四
| 公司名称 | 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47号樱海园3号楼502户 |
| 法定代表人 | 许剑平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583679982F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时间 | 2011年11月10日 |
| 股权结构 | 李春林和许剑平分别持有51%、49%股权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47号樱海园3号楼502户 |
截至公告披露日,博正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10幢303-27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深蓝企服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靳春平) |
| 注册资本 | 8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0MAERBCA11U |
许剑平
| 许剑平 | 女 | 执行董事 | 中国 | 青岛 | 是,美国 |
| 李春林 | 男 | 经理 | 中国 | 青岛 | 否 |
| 张志红 | 女 | 监事 | 中国 | 青岛 | 否 |
姓名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 许剑平 | 女 | 执行董事 | 中国 | 青岛 | 是,美国 |
| 李春林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青岛 | 否 |
| 高丕苓 | 女 | 监事 | 中国 | 青岛 | 否 |
| 成立日期 | 2025年7月21日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人工智能软件研发(暂未开展实际经营)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10幢303-27室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份及表决权变化情况本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份转让、部分表决权恢复前后,交易各方的股份及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股) | 表决权比例 | 以2026年6月16日总股本计算的持股比例 | 以2026年6月16日总股本计算的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股) | 表决权比例 | |
| 冠中投资 | 27,011,817 | 19.29% | 0 | 0.00% | 16.43% | 0.00% | 18,761,817 | 11.42% | 0 | 0.00% |
| 许剑平 | 12,299,250 | 8.78% | 0 | 0.00% | 7.48% | 0.00% | 12,299,250 | 7.48% | 0 | 0.00% |
| 和容投资 | 5,554,500 | 3.97% | 0 | 0.00% | 3.38% | 0.00% | 5,554,500 | 3.38% | 0 | 0.00% |
| 博正投资 | 2,380,500 | 1.70% | 0 | 0.00% | 1.45% | 0.00% | 2,380,500 | 1.45% | 0 | 0.00% |
| 小计 | 47,246,067 | 33.74% | 0 | 0.00% | 28.75% | 0.00% | 38,996,067 | 23.73% | 0 | 0.00% |
| 深蓝财鲸 | 14,703,333 | 10.50% | 14,703,333 | 10.50% | 8.95% | 8.95% | 22,953,333 | 13.97% | 22,953,333 | 13.97%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以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总股本140,032,029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以2026年6月16日公司总股本164,357,897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前,冠中投资、许剑平、和容投资和博正投资合计持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1,558,450股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12%,深蓝财鲸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1,558,450股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为10.62%;本次权益变动后,冠中投资、许剑平、和容投资和博正投资合计持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1,558,450股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95%,深蓝财鲸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1,558,450股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为14.10%;
3、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冠中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和容投资、博正投资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积极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冠中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和容投资、博正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