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各合作银行授信期限不超过24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洛嘉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嘉文化”)股东决定,拟与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申请授综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4157226Q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兴华路南海意库5栋302B、303、304(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李宝章
6、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4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景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旅游区域规划设计;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养护;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技术研发与销售(不含限制项目);环保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技术维护植物种植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及植物种植产品的销售(不含主要农作物、林木的商品种子);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露营地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职业教育与咨询(不含学历教育);旅游业务;出版物印刷;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担保方和公司的关系:洛嘉文化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 |
资产总额 | 147,823.85 | 149,372.06 |
负债总额 | 32,835.83 | 34,548.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4,657.29 | 114,450.01 |
营业收入 | 48,013.04 | 29,516.38 |
利润总额 | -5,076.23 | -320.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68.25 | -572.1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洛嘉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
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尚未与浦发银行正式签订保证合同,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4,657.29万元的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4,657.29万元的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洛嘉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