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1-10  奥雅股份(300949)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奥雅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3,45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8,856,094.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93,905.6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总投资拟投入 募集资金
1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58,966.1658,966.16
2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6,434.156,434.15
3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4,931.844,931.84
合 计70,332.1570,332.15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9.39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1,127.24万元,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视情况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3,455.6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合理配置所投资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二)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等。

(五)授权事项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再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相应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台账;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再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奥雅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光大证券对奥雅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小虎 韦 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