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德固特(300950)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己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控。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对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调动非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完善非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完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完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七、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赵庆明 于培友 邢聪明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