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关于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 赵庆明 于培友 邢聪明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