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查股网  2024-01-04  德固特(300950)公司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特定股东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股东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常春藤”)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17,000股(合计约占德固特总股份比例的1.48%)。公司近日收到特定股东昆山常春藤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暨减持进展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区间(元/股)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昆山常春藤集中竞价2023/12/11-2024/01/0415.912,217,0001.48
大宗交易----
合计2,217,0001.48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昆山常春藤合计持有股份2,217,0001.48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17,0001.48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若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昆山常春藤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昆山常春藤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 昆山常春藤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昆山常春藤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暨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