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8-27  德固特(300950)公司公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固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德固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5号)同意注册,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1元,募集资金总额21,0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3,456.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68.99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JNAA40009)。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备注
1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8,627.5011,090.37-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123.203,534.36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3补充营运资金7,600.002,944.26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合计45,350.7017,568.99-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的基本情况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相关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A)累计投入募集金额(B)投资进度(C=B/A)其他变动(D)节余募集资金金额(E=A-B+D)
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1,090.3710,099.0891.06%759.401,750.69

注1:其他变动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和银行手续费减少所致。注2: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及节约的原则,根据外部环境、行业形势、市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资源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进行审慎规划,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配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鉴于公司“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根据《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1,750.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相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同时,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予以审议。

综上,长江保荐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珏方雪亭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