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06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067.2万股为基数,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5,733,241.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04,302,189.32元,扣除202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20,000,000.00元,扣除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0,336,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9,699,430.74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06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若在分配方案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