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胜、施君、李佳霖)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胜、施君、李佳霖)
各位股东:
作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审慎地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们现将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我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列席股东大会会议3次,具体出席和列席情况如下所示: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列席次数 |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 | ||
汤胜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施君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李佳霖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我们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审慎投票和发表意见。鉴于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在2022年各项事情的审议中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我们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对报告期内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4月21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计划进度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5月2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7月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 同意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 ||||
4 | 2022年7月2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出席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次数 | |
汤胜 | 4 | 4 | 4 | 0 | 0 |
施君 | 4 | 4 | 4 | 0 | 0 |
独立董事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次数 | |
李佳霖 | 2 | 2 | 2 | 0 | 0 |
独立董事姓名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次数 | |
施君 | 4 | 4 | 4 | 0 | 0 |
李佳霖 | 4 | 4 | 4 | 0 | 0 |
四、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中履职尽责情况
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我们与公司和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关注重大会计事项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独立判断,提出针对性意见及建议,督促年报编制及审核工作高效开展。
五、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我们多次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一系列重要事项,保证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开披露情况一致,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此外,在各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查阅有关文件并与公司积极沟通,结合我们的专业知识审慎判断和表决。在我们的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充分的履职保障,不存在干扰我们独立性的情形。
六、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通过出席、列席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各权力机构运行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发挥独立董事正向作用,推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
(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公司公告并结合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等方式,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检查。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告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三) 培训与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定,保证我们的知识储备紧
跟监管变化,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对2022年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我们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的工作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态度,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汤胜、施君、李佳霖
2023年4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胜、施君、李佳霖)签章页)
独立董事: | |||||
汤 胜 | 施 君 | 李佳霖 |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