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士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议案,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