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1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 年5 月 14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原委派沈维华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 吴峰接替沈维华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
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
何时成为
注册会计
何时开始
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
在本所执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师
业
服务
告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
人 吴峰 2007 年 无 2025 年 2025 年 无
2、诚信记录
吴峰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 的函》;
2、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