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恒辉安防(300952)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对恒辉安防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度,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回避表决,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其中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 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2023年度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采购手芯市场价格1,000.00283.90660.61
合 计1,000.00283.90660.61

如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出预计总金额,或与未预计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采购手芯660.61800.003.22-17.42
小 计660.61800.003.22-17.42
向关联人租入房产王鹏房屋租赁30.0030.00100.00-
小 计30.0030.001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系根据市场情况、实际需求等进行确定,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该等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该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素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时间:2015年1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32354001XQ住所:如东县苴镇刘埠村十组经营范围:针织手套加工、销售;劳保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9.21万元,净资产为302.27万元;2022年,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599.33万元,净利润为10.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海霞女士的父亲姚素和先生持有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8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方。

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王鹏

王鹏先生,199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6231995********,住所江苏省如东县。

与公司关联关系:王鹏先生现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5条规定的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方。

王鹏先生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及房屋租赁。该等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公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参照非关联方报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基于上述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恒辉安防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恒辉安防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宗贵丁璐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