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