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经核查,部分披露内容存在笔误,现予以更正。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七)出席对象:
更正前:
1、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更正后:
2、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报告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司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