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政府相关部门通知,已取得国家项目补助专项资金3,689.00万元的批复,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补助类型最终以收到相关款项后经审计机构确认),公司当前实际收到相关款项2,80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
|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补助形式和金额(万元)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 | 补助类型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已经实际收到相关款项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1 | 江苏恒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3,689.00 | 3.03% | 与资产相关 | 是 | 部分收到 | 否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本次收到的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子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正面影响,将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损益。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化、高效化。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