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震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江苏苏州投资建设范斯特新能源智能制造总部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7月19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