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4-29  震裕科技(300953)公司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 年11 月12 日召开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 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宁海县投资促进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及项目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0 月28 日、2025 年10 月31 日、 2025 年12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关于拟签订战略 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关于对外投资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二、对外投资进展

为落实公司与宁海县投资促进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二期项目,公司 与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了《年产100 万套精密部件用工艺装备及精 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乙方: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年产100 万套精密部件用工艺装备及精密结构件项目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5 亿元

4、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64 亩,具体建设内容以规划审批为准。

5、建设期限:开发建设期为24 个月

6、项目选址:拟选址西店镇24-13 地块

7、主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内容(包括本协议生效后形成的经双方盖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并保证协议另一方不会由于一方违反本协 议的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协议另 一方造成损失,则应负责向协议另一方进行赔偿。

(2)乙方违反《“标准地”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应按《“标准地”协议》及本协议的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项目亩均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未达到投资协 议书约定的,乙方按照投资协议书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8、协议权利的终止

在本协议签署后,未经其他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其应承担本协 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或者终止其他方依据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 经各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如乙方未取得本协议项下项目用地,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9、协议生效和其他: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协议书签订后,还需办理土地出让、项目备案以及施工许可等 前置审批程序,相应程序办理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 止或终止的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自身因素未能 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或造成土地闲置,存在土地被无偿收回及项目终止的风险。

2、上述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建设过程及未来运营中还可能受到宏 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项目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协议中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 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经济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 者的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年产100 万套精密部件用工艺装备及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