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聂学民已离任)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聂学民)
本人曾任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于2022年2月25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完成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公正、独立地作出客观判断,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
聂学民 | 2 | 0 | 2 | 0 | 0 | 否 | 1 |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2次,实际出席2次,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缺席董事会的情况,也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1次,实际列席1次。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积极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获取信息,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客观谨慎地审议会议议
案,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亲自出席,积极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了解公司管理层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审议了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认真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掌握被提名人职业、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确保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有效地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汇报,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和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三、2022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客观严谨地审议会议议案,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名称 | 发表意见情况 | 意见类型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独立意见 ①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③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事前认可意见 ①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②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独立意见 ①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②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③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④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⑤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⑥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工作,利用到公司参加会议等机会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关注行业发展趋势,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提出合理建议。此外,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确保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进而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性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公司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以及管理层的选聘标准和程序,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完成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系《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聂学民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