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名称: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嘉亨家化股票代码:3009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50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2幢242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47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2幢242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48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2幢242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9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嘉亨家化 | 指 |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1/福建汇鑫 | 指 | 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2/福建汇水 | 指 | 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3/福建汇火 | 指 | 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称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主动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低于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50 |
成立日期 | 2015年08月06日 |
经营期限 | 201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05日 |
出资额 | 355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晋江众智至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2MA32TNR82J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2幢2425室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晋江众智至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4085% 。 |
(二)截止本报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47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27日 |
经营期限 | 201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 |
出资额 | 2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福建汇贤至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344NPQ26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2幢2425室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展经营活动) |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福建汇贤至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5000% ; 郑平 持股比例:41.5000% ;谢素华 持股比例:30.0000% ; 洪楚鹏 持股比例:5.0000% ;吴根英 持股比例:6.0000% ; 郑丹丹 持股比例:15.0000% 。 |
(三)截止本报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48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27日 |
经营期限 | 201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 |
出资额 | 20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福建汇贤至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344NNM7W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2幢2425室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福建汇贤至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5000% ; 郑平 持股比例:90.5000% ;吴根英 持股比例:7.0000%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郑平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是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郑平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是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郑平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是 |
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受郑平控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变动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16,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权益变动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1福建汇鑫持有公司股份2,975,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福建汇鑫持有公司股份2,108,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2福建汇水持有公司股份2,306,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福建汇水持有公司股份1,776,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3福建汇火持有公司股份1,505,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福建汇火持有公司股份1,155,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变动均价 (元/股) | 变动股数 (股) | 变动比例(%) |
福建汇鑫 | 大宗交易 | 2023年2月21日—2023年7月28日 | 25.55 | -670,000 | 0.6647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8月28日 | 23.847 | -196,800 | 0.1952 | |
福建汇水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13日 | 24.34 | -530,000 | 0.5258 |
福建汇火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13日 | 24.51 | -350,000 | 0.3472 |
合计 | -1,746,800 | 1.7329 |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975,435 | 2.95 | 2,108,635 | 2.09 |
福建汇鑫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75,435 | 2.95 | 2,108,635 | 2.0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福建汇水 | 合计持有股份 | 2,306,101 | 2.29 | 1,776,101 | 1.7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06,101 | 2.29 | 1,776,101 | 1.7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福建汇火 | 合计持有股份 | 1,505,209 | 1.49 | 1,155,209 | 1.1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5,209 | 1.49 | 1,155,209 | 1.1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被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买入情况:无
卖出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变动均价(元/股)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变动股份来源 |
福建汇鑫 | 大宗交易 | 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8日 | 29.08 | -100,000 | 0.0992 |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
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 | 24.71 | -910,000 | 0.9028 |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
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 | 大宗交易 | 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 | 23.67 | -360,000 | 0.3571 |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
福建汇鑫 | 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28日 | 22.29 | -180,000 | 0.1786 |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
福建汇鑫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8月28日 | 23.847 | -196,800 | 0.1952 |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
合计 | - | - | - | -1,746,800 | 1.7329 |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2: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3: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委派代表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
股票简称 | 嘉亨家化 | 股票代码 | 3009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 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册地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 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注册地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 | 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3注册地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区B-048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
赠与 □ | |||
表决权让渡 □ | |||
其他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786,745股 持股比例:6.73%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746,800股 变动比例:1.7329% 变动后持股数量:5,039,94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454%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8月28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股份变动行为外,无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
(本页无正文,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晋江众智至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福建汇贤至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福建汇贤至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