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汇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汇鑫”)、福建汇水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汇水”)、福建汇火至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汇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39,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454%。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于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变动公司股份-1,746,800股,变动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9%。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39,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454%,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变动均价 (元/股)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福建汇鑫 | 大宗交易 | 2023年2月21日—2023年7月28日 | 25.55 | -670,000 | 0.6647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8月28日 | 23.847 | -196,800 | 0.1952 | ||
福建汇水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13日 | 24.34 | -530,000 | 0.5258 | |
福建汇火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13日 | 24.51 | -350,000 | 0.3472 | |
合计 | -1,746,800 | 1.7329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福建汇鑫 | 合计持有股份 | 2,975,435 | 2.95 | 2,108,635 | 2.0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75,435 | 2.95 | 2,108,635 | 2.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福建汇水 | 合计持有股份 | 2,306,101 | 2.29 | 1,776,101 | 1.7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06,101 | 2.29 | 1,776,101 | 1.7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福建汇火 | 合计持有股份 | 1,505,209 | 1.49 | 1,155,209 | 1.1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5,209 | 1.49 | 1,155,209 | 1.1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以上变动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前已发行的股份;若本公告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权益变动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变动意向、承诺或变动计划一致,实际变动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变动股份数量。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不再是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
4、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变动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福建汇鑫、福建汇水、福建汇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