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3  英力股份(30095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债券代码:123153 债券简称:英力转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笔记本电脑产业链国际分工中的一环,销售及采购均涉及采用美元定价及结算,其中以美元结算的销售占比约为85%左右,以美元结算的采购占比约为25%左右,美元结算销售收入占比远大于美元结算采购占比,故业绩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前述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

鉴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并签署合同、交易确认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过程中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交易确认书约定的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低于交割时实时汇率,将对公司造成一定的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业务无法按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业务订单情况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订单,导致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存在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并通过银行等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适时调整操作策略和操作规模,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

核查,控制操作风险;

3、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逾期款项,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导致远期结售汇交割延期的风险;

4、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外汇收入预测进行,严格控制交易规模,将回款预测差异引起的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专项意见说明

2024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交易,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日常经营业务为基础,

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