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8日以微信、电话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董事戴明、戴军、陈立荣、徐荣明、王文兵、王伟、葛德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英力转债”的议案》
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英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99 元/股)的 130%(即 20.79 元/股),已触发《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英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英力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英力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英力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