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孙公司贵州飞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飞璟”)、绵阳飞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飞裕”)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分别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泰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93.31万元和601.76万元,融资期限为72个月。公司分别为贵州飞璟、绵阳飞裕与兴泰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米新能源”)以分别持有的贵州飞璟、绵阳飞裕100%股权作为抵押物,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飞米新能源、贵州飞璟、绵阳飞裕与兴泰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2024年度在开展相关业务时使用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泰租赁签订《法人保证合同》,分别为贵州飞璟、绵阳飞裕与兴泰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93.31万元和601.76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宝彪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58538349P
5、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可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包括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即与租赁物及租赁客户有关的上述业务;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序号 | 被担保方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股权机构 |
1 | 贵州飞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10-19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铁龙路43号1单元301 | 鲍殿峰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万人民币 | 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其100%股权 |
2 | 绵阳飞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2-01 |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4号1栋1层105B号 | 鲍殿峰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万人民币 | 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其100%股权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贵州飞璟
注:贵州飞璟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2)绵阳飞裕
注:绵阳飞裕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3、贵州飞璟、绵阳飞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签署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贵州飞璟
1、《融资租赁合同》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 | - |
负债总额 | - |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净资产 | - | - |
营业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 | - |
净利润 | - | - |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210.00 | 886.19 |
负债总额 | 110.00 | 786.19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净资产 | 100.00 | 100.00 |
营业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0.00 | 0.00 |
净利润 | 0.00 | 0.00 |
(1)出租方: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方:贵州飞璟新能源有限公司
(3)租赁日:起租日以出租人出具的《起租通知书》的约定为准,自该日起全额起租。
(4)起租期间:共72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5)租赁成本:人民币293.31万元
2、《法人保证合同》
(1)债权人: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主债权范围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租金、租息、逾期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因保全担保而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绵阳飞裕
1、《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方: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方:绵阳飞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日:起租日以出租人出具的《起租通知书》的约定为准,自该日起全额起租。
(4)起租期间:共72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5)租赁成本:人民币601.76万元
2、《法人保证合同》
(1)债权人: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主债权范围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租金、租息、逾期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因保全担保而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孙公司贵州飞璟、绵阳飞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200,00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15,864.3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11%,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泰租赁签署的《法人保证合同》;
2、贵州飞璟、绵阳飞裕与兴泰融资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