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贝泰妮(300957)公司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3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共有4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公开信息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交易时本人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