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路151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4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7,113,289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6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06,598,9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772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33人,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514,338股,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8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7,194,3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
代表股份392,6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6,801,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057%。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李宁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就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李宁未收到公司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19,3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9.9389%%;12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86%;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28,6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18%;11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28,6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18%;11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28,6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18%;11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26,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6%;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未知中小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下同)表决情况:7,107,58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8.7935%;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19,3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89%;12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86%;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000,48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48%;12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9%;71,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2%。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26,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6%;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107,58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5%;19,20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26,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6%;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107,58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5%;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14,404,27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1457%;2,641,4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8330%;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485,3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455%;2,641,4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49%;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989,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10%;49,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5%;74,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35%。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7,070,58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92%;49,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3%;74,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5%。
表决结果:通过。
11.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26,4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6%;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2.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35,7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6%;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13,830,49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9648%;3,215,19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139%;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表决结果: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创新业务孵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13,837,01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9668%;3,205,89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110%;70,382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2%。
表决结果:通过。
15.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14,969,89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241%;2,075,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546%;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050,99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075%;2,075,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29%;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6.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14,969,89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241%;2,075,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546%;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050,99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075%;2,075,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29%;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7.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314,969,89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241%;2,075,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546%;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5,050,99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075%;2,075,7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29%;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17,035,7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6%;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表决结果:通过。
19.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16,847,18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61%;198,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626%;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3%。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928,28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13%;198,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91%;67,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6%。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张梅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曲惠清律师、董玮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