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贝泰妮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原计划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6)。
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进行调整,即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变,为不超过130元/股(含),根据该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终止回购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49,61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616%,最高成交价
7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6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34,717,526.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34.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2,360万股的0.32%,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及股份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认购情况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总份数为4,487.9775万份,未超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份数上限。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提取专项激励基金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计提金额上限5,00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涉及杠杆资金,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081号)。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26日非交易过户至“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为134.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2,360万股的0.32%,过户价格为33.43元/股。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持股计划,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关联关系;本期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已回避表决。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无法对管理委员会和持有人会议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员工持股计划未与上述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