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4  贝泰妮(300957)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即2026 年8 月4 日),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36,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76%,最高成交价为 34.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7,888,065.33 元 (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4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7)、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29)和2026 年5 月1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8.04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57.69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 年5 月28 日(权益分派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5 月20 日、2026 年5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02,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7323%,最高成交价为34.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4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99,899,884.56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即2026 年8 月4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33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76%, 最高成交价为34.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7,888,065.3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 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