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建工修复股票代码:300958
信息披露义务人1: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3606
信息披露义务人2: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3606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红杉聚业 | 指 |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红杉盛业 | 指 | 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红杉聚业、红杉盛业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保留2位小数,取值范围为5%之上100股)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红杉聚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注册地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 |
注册资本 | 278480万元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3606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566112861P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红杉兴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红杉恒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弘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经营期限 | 2010年12月3日 至 2025年12月2日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3日 |
2. 红杉盛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注册地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3606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5693263553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翁玲达、张凤英、杨振宇、段晓燕、吴俣、王鹏、郭昕、夏雨峰、上海汉理前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汉理前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瑞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冯春、戴奕、吴克忠、卢晓 |
晨、陈辉 | |
经营期限 | 2011年3月4日 至 2025年3月3日 |
成立日期 | 2011年3月4日 |
红杉聚业、红杉盛业为一致行动人,根据相关规则,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有无境外居留权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红杉聚业 | 周逵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420106*****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红杉盛业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红杉聚业与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奕瑞科技(证券代码:688301)中持股11.09%;在新产业(300832)中持股14.62%;在贝泰妮(300894)中持股14.5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分别持有的8,982,456股、6,175,439股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合计占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0.63%(按公司股份总数为142,656,479股计算,保留2位小数,下同)。前述股份已于2022年3月29日起上市流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公司8,025,15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6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红杉聚业、红杉盛业于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7,132,741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减少达到5.00%(保留2位小数,取值范围为5%之上100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比例 (%) | 减持方式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
红杉聚业 | 8,982,456 | 6.30 | 2023年3月9日-2023年7月25日 | 2,896,623 | 55,270,827.76 | 2.96 | 集中竞价 | 4,755,133 | 3.33 |
2023年3月9日-2023年7月17日 | 1,330,700 | 25,578,299.00 | 大宗交易 | ||||||
红杉盛业 | 6,175,439 | 4.33 | 2023年3月9日-2023年7月25日 | 1,990,618 | 37,992,060.66 | 2.04 | 集中竞价 | 3,270,021 | 2.29 |
2023年3月9日-2023年7月17日 | 914,800 | 17,583,976.00 | 大宗交易 | ||||||
合计 | 15,157,895 | 10.63 | - | 7,132,741 | 136,425,163.42 | 5.00 | - | 8,025,154 | 5.63 |
注:
1. 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2. 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8,025,15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红杉聚业、红杉盛业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8.00元/股-20.60元/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 股票种类 |
红杉聚业 | 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29日 | 集中竞价 | 319,023 | 20.00-20.60 | 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145,500 | 20.05 | |||
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8日 | 集中竞价 | 306,000 | 20.00-20.30 | ||
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5日 | 集中竞价 | 2,271,600 | 18.00-20.43 | ||
大宗交易 | 1,185,200 | 19.12 | |||
红杉盛业 | 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29日 | 集中竞价 | 218,800 | 20.00-20.60 | 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100,000 | 20.05 | |||
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8日 | 集中竞价 | 210,200 | 20.00-20.30 | ||
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5日 | 集中竞价 | 1,561,618 | 18.00-20.45 | ||
大宗交易 | 814,800 | 19.12 |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3年7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3年7月2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3层301 |
股票简称 | 建工修复 | 股票代码 | 30095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2.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 | 2.红杉盛业: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15,157,895 (股) 持股比例: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10.6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合计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减持7,132,741(股) 变动比例: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减持5.00%(保留2位小数,取值范围为5%之上100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8,025,154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5.63%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7月25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增持股份,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3年7月25日
(此页无正文,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