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3  建工修复(3009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和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盛业”)发来的《关于减持建工修复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1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5499%,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所持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已减少超过1%。截止2023年8月2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132,7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达到1%的情况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天津红杉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
股票简称建工修复股票代码300958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2,218,3001.55499%
合 计2,218,3001.5549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红杉聚业合计持有股份5,541,0333.884184,226,3332.962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541,0333.884184,226,3332.962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红杉盛业合计持有股份3,810,0212.670772,906,4212.037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10,0212.670772,906,4212.037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9,351,0546.554957,132,7544.999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351,0546.554957,132,7544.999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已于2022年1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2023年7月18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向公司发出《关于减持建工修复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权益变动告知函”),告知公司,2023年7月18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减持股份已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8%,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所持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已减少超过1%。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合计持有15,157,8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上市后总股本的10.62545%。红杉聚业、红杉盛业于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8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8,025,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550%。本次权益变动后,红杉聚业、

红杉盛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32,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5%。此次权益变动及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权益变动后
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
红杉聚业8,982,4566.296562023年3月9日-2023年7月25日2,896,6233.33397集中竞价4,226,3332.96259
2023年3月9日-2023年8月2日1,859,500大宗交易
红杉盛业6,175,4394.328892023年3月9日-2023年7月25日1,990,6182.29153集中竞价2,906,4212.03736
2023年3月9日-2023年8月2日1,278,400大宗交易
合计15,157,89510.62545-8,025,1415.62550-7,132,7544.99995

注:1.按公司总股本142,656,479股计算;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红杉聚业、红杉盛业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后续会进一步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

4、红杉聚业、红杉盛业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红杉聚业和红杉盛业出具的《关于减持建工修复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