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3  建工修复(3009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3-079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计投票提案提案1.00、2.00、3.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路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原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笑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迟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刘洪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黄张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红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刘翠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郭丽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1.00、2.00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3.以上第4.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因此上述第1.00、2.00、

3.00项提案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第2.00项提案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0月25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5;传真号码:010-68096677。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

联系人:赵鸿雁

联系电话:010-68096688-8111

联系传真:010-68096677

联系邮箱:bceer@bce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股东回执》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958”,投票简称为“建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单位/本人承担。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授权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计投票提案提案1.00、2.00、3.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路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原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笑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迟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刘洪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黄张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红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刘翠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郭丽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回执

法人股东姓名/个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股东盖章(股东签字)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