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1  建工修复(300958)公司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议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26.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刘洪跃:

李广贺:

黄张凯: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