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红旗

查股网  2024-04-20  建工修复(300958)公司公告

本人王红旗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并能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2023年10月3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0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红旗211000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审议情况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重点关注事项审议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或发表核查意见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我们对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工作也是独立董事职责的一部分,本人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以及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提高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及线上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并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本人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

王红旗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