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牛红军)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牛红军)
本人作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牛红军,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现任商学院硕士生导师,目前担任公司、山东潍坊润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35)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79)的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目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会议次数 | 通讯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6 | 0 | 6 | 0 | 0 | 均为赞成票 |
2、公司2023年度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 | 2 | 0 | 0 |
3、公司2023年共计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 | 现场出席会议次数 | 通讯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5 | 0 | 5 | 0 | 0 | 均为赞成票 |
作为独立董事,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细致地审核相关资料和各项议案,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了意见;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参与审计机构续聘,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仔细审阅了定期报告,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会谈、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
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某具体事项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自任职以来,一贯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局、深交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在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意识,并对以下事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独立判断,公司不存在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因担保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并购重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披露及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未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经核查,报告期内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审计业务所要求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圆满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并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财务总监变更情况
黄楚雄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财务总监后,其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聘任谭青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谭青女士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总监变更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薪酬(津贴)方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八)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相关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2023年年度,公司对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及主体资源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牛红军)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