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的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披露了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大禹”)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85,6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于2023年3月2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3.4943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7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区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李琴 | 2023年6月15日~2023年8月23日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 9.8986 | 3,264,943 | 1.8417 |
西藏大禹 | 2023年3月22日~2023年8月29日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 10.6804 | 1,570,000 | 0.8856 |
合计 | 4,834,943 | 2.7273 |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2.上述数值相加与合计数之间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2.股东本次减持后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琴 | 13,554,399 | 7.65 | 10,289,456 | 5.80 |
西藏大禹 | 12,464,920 | 7.03 | 10,894,920 | 6.15 |
合计 | 26,019,319 | 14.68 | 21,184,376 | 11.95 |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指减持计划实施开始前所持有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