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香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