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王丽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丽美女士因个人发展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丽美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耀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丽美女士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王丽美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李耀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耀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B座19层
联系电话:0755-26969307
传 真:0755-26510822
电子邮箱:hynar-ir@watershenzhen.com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简历
李耀,男,199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22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发展部。
截至目前,李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