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香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