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6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在合肥市合肥丰大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渊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并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并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9)。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并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本次签订合同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并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