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
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