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4-06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00,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24,401,7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498,991.5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55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7,773.21 |
加:2024年半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 53.29 |
减:2024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285.00 |
减:手续费支出 | 0.00 |
减:节余资金 | 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7,541.5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4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实行用款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深圳科苑 支行 | 955088022574 2300163 | 7,541.50 | |
子账户 (定期户) | 9550880225742300343 |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深圳科苑 支行 | 955088022574 2300253 | 0 | 已销户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 深圳东盛 支行 | 410017000400 33452 | 0 | 已销户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农业银行 青岛黄岛 支行 | 381301010400 74428 | 0 | 已销户 |
中金辐照武汉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 武汉润阳 支行 | 171046010400 05761 | 0 | 已销户 |
深圳市金鹏 源辐照技术 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 深圳东盛 支行 | 410017000400 34369 | 0 | 已销户 |
上海金鹏源 辐照技术有 限公司 | 农行上海 长三角一 体化示范 区支行 | 038806600400 39578 | 0 | 已销户 |
天津金鹏源 辐照技术有 限公司 | 农业银行 天津航空 城支行 | 022508010400 09811 | 0 | 已销户 |
注: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钴源采购项目”和“青岛电子加速器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9550880225742300253、41001
700040033452、02250801040009811、38130101040074428、17104601040005761、41001700040034369、03880660040039578的销户手续。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投入了5,477.7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已置换,置换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39号报告审核。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24年6月18日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和半年期定期存款。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949.9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5.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198.1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 年 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 目 可 行性 是 否 发生 重 大 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钴源采购项目 | 否 | 35,400 | 7,949.9 | 0.00 | 8,113.59 | 102.06% | 不适用 | 否 | ||
2.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600 | 2,000 | 0.00 | 2,013.95 | 100.70% | 2021 年 05月01 日 | 281.42 | 是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0,000 | 10,000 | 285.00 | 3,070.57 | 30.71%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000.0 | 19,949.9 | 285.00 | 13,198.11 | 281.42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8,000.0 | 19,949.9 | 285.00 | 13,198.11 | 281.4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 已达到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39号《专项审核报告》审验。2021年9月24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计5,477.77万元,其中钴源采购项目置换金额4,175.91万元,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1,301.86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承诺投资项目的进展投入使用。 |
用 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上述表中钴源采购项目及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