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5-005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2月12日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与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大厦B栋19层191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01 | 关于选举鲍海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李春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3 | 关于选举程国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2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大厦B栋19层公司董事会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及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上资料请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事务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务联系人:曹婷
电话:0755-25177228
传真:0755-25289166
邮箱:ir@zjfzgroup.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大厦B栋19层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邮政编码:518019
(五)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62
2.投票简称:“中辐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提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特委托 先生/ 女士(受托人身份号码: )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该代理人按照本人/本单位指定的表决意见进行议案表决(议案表决意见表详见附表),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选举票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关于选举鲍海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李春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程国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说明:1.上述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如股东没有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意见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
股东账号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出席会议人
姓名
出席会议人 姓名 |
是否委托
是否委托 | 否? | |
是?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代理人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 传真号码 |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信息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