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蒋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蒋伟先生持有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16,37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蒋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按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计算)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按公司总股本327,600,000股计算)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蒋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7,299,000 | 6.0825% | 16,379,960 | 4.9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99,000 | 6.0825% | 16,379,960 | 4.9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为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前股份数,即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的股份数,即以总股本327,600,000股为基数。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蒋伟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816,310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4.999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蒋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18日 | 18.01 | 32,400 | 0.027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19日 | 18.02 | 47,100 | 0.039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0日 | 18.20 | 264,100 | 0.2201%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3日 | 18.46 | 273,900 | 0.228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6月1日 | 18.01 | 68,200 | 0.056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6月2日 | 18.09 | 314,300 | 0.2619%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日 | 9.44 | 816,310 | 0.2492% | |
合计 | - | - | - | 1,816,310 | 1.0825% |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6日、2023年6月15日、2024年7月18日完成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减持期间处于2022年7月6日之前时,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120,000,000股计算;减持期间处于2024年7月18日之后时,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327,600,000股计算。
3、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算,蒋伟累计减持比例为1.0825%;
4、若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数字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蒋伟先生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蒋伟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伟先生严格遵守了在《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蒋伟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存在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督促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
2、蒋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3、蒋伟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