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洲特材股票代码:300963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伟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延长西路****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中洲特材 | 指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蒋伟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蒋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姓名 | 蒋伟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1010219********** |
住所/通讯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延长西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伟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及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持有本公司股份17,196,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5%)的股东蒋伟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蒋伟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按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计算)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按公司总股本327,600,000股计算)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蒋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7,299,000 | 6.0825% | 16,379,960 | 4.9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99,000 | 6.0825% | 16,379,960 | 4.9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为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前股份数,即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的股份数,即以总股本327,600,000股为基数。
蒋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中洲特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816,310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4.999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蒋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18日 | 18.01 | 32,400 | 0.027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19日 | 18.02 | 47,100 | 0.039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0日 | 18.20 | 264,100 | 0.2201%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3日 | 18.46 | 273,900 | 0.228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6月1日 | 18.01 | 68,200 | 0.056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6月2日 | 18.09 | 314,300 | 0.2619%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日 | 9.44 | 816,310 | 0.2492% | |
合计 | - | - | - | 1,816,310 | 1.0825% |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6日、2023年6月15日、2024年7月18日完成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减持期间处于2022年7月6日之前时,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120,000,000股计算;减持期间处于2024年7月18日之后时,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327,600,000股计算。
3、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算,蒋伟累计减持比例为1.0825%;
4、若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数字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洲特材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中洲特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蒋伟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股票简称 | 中洲特材 | 股票代码 | 300963 | |
信 息 披 露 义务人名称 | 蒋伟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延长西路****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7,299,000股 持股比例:6.0825%(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379,960股 持股比例:4.99999%(公司总股本327,600,000股) 变动数量:1,816,310股 变动比例:1.0825%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中洲特材股票的情况。 |
(此页无正文,系《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蒋伟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