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6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已就印制电路板技术在6G通信领域的应用与下游客户开展前期研发合作,预计研发周期较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后续存在技术失败、商业化失败的风险,近年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实质影响;后续即便在技术上可行,但其应用及市场前景尚待进一步明确,且公司产品能否获得市场认可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来可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6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已就印制电路板技术在6G通信领域的应用与下游客户开展前期研发合作,预计研发周期较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后续存在技术失败、商业化失败的风险,近年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实质影响;后续即便在技术上可行,但其应用及市场前景尚待进一步明确,且公司产品能否获得市场认可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来可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