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东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江东城先生的辞职报告,江东城先生原定任期至2025年5月12日止,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江东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江东城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提名潘建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