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建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77,298,28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70,000股后的股本76,328,284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632,828.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制定后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