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恒宇信通(300965)公司公告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经认真分析后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为公司此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高健存、叶锋、姬淑艳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