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关于公司2023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3-029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2023年0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
经测试,2023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488,862.60元,资产减值损失302,861.6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金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6,681,002.30 | 8,929,687.60 | 65,610,689.90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1,033,520.09 | 555,000.00 | 11,588,520.09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9,875.00 | 4,175.00 | 34,050.00 | |||
合计 | 67,744,397.39 | 9,488,862.60 | 77,233,259.99 |
(二)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222,607.59 | 0.00 | 2,222,607.59 | |||
生产成本 | 2,287,755.78 | 302,861.65 | 2,590,617.43 | |||
合计 | 4,510,363.37 | 302,861.65 | 4,813,225.02 |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具体说明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5、各类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A、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组合 |
B、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集团认为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C、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认为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标准
信用期限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含)以内 | 5.00 |
1-2年(含) | 10.00 |
2-3年(含) | 30.00 |
3-4年(含) | 50.00 |
4-5年(含)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二)本次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预计2023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9,488,862.60元,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02,861.65元,减少公司2023年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791,724.25元。
五、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提供了详细的资料。经核查,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后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