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锁定期及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0  恒宇信通(300965)公司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锁定期及部分持股5%

以上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饶丹妮女士、王舒公先生、吴琉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丹妮女士、王舒公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吴琉滨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承诺主体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饶丹妮32944500.0054.91%
王舒公2160000.003.60%
吴琉滨5715000.009.53%
合计40819500.0068.04%

二、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丹妮女士、王舒公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愿承诺延长锁定期6个月(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10月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持股5%以上股东吴琉滨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愿承诺自2023年9月20日起未来6个月内(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3月19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述承诺主体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